信任师长的藤鞭

白振华(发表于2004年5月20日《联合早报》言论版)

        我曾于1994年9月6日在《联合早报·言论》版发表题为《加强传统家庭教育,维护教师专业尊严》的文章。在该文中我特别提到:“学生纪律行为的败坏和不能尊师重道的思想,主要是由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一致所造成的。这种不协调的教育将使单纯的孩子们无所适从。因此,我希望家长们能够和校方,特别是教师们紧密合作,共同照顾和教导下一代,并且要信任教师们对自己子女的教导,是完全出于他们对学生的爱护,是为了学生的将来着想,希望他们能出人头地,才严厉管教的。”
       身为学生家长,我们姑且不谈教育部那套从1981年实行至今的《维持学校纪律的指导原则》是否能够与时并进或有些过时?还是对或错?或是“灵活”还是“不灵活”等问题?关键是家长本身对校长和教师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正确态度和心态的问题。

懂得做事,也懂得“做人”
       如果身为家长的我们,不相信学校教育能培育我们的孩子,也不支持校长和教师,动不动就为自己的孩子打抱不平,动不动就到学校找校长和教师评理,甚至把校长和教师告上警局,那是让人感到这类家长对教育自己孩子的无知和愚蠢。
        我建议这类家长考虑采取最妥善和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的孩子留在自己的身边自己教,也就不必把孩子再往学校送,免得孩子会以为“背后有靠山”,持着一份有恃无恐的霸气和愚昧,最后,受害得不只是校长和教师,也害了自己的孩子。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何必?同时,这类家长还是最好先教育好自己,才有能力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我不是校长,也不是教师,我只是要将我身为家长的经验和感受,真诚地告诉新加坡学生家长,并恳切希望学生家长们,能紧密地同校长和教师们合作,并相信他们。只有让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互相协调,我们的孩子才能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才能学有所成,才能出人头地,才能懂得做事,也懂得“做人”。
       如果只有家庭教育而没有学校教育来训导,或只有学校教育而没有家庭教育来支撑,我们的孩子都不容易培养成“会做事又会做人”的新一代,这正是我们目前与时并进所欠缺的。 疼爱孩子,是父母的天性。但过于宠爱孩子,并让孩子认为家长是他们的靠山,动不动就找校长和教师理论,那么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自己就首先犯了“家庭教育”的大忌,也显得家长自己修养水平的低落。这种对孩子的伤害是无形的痛,也是永远的。

令人难忘的藤鞭
以下是发生在我个人身上的真实例子:
       一、南侨小学杨仙环老师的教鞭
       我还记得在金炎路旧有的南侨小学念小三时,由于天性好玩,我常不认真写毛笔字,特别是学校的大楷小楷作业,写得一团糟,墨汁未干也草草把作业交给杨仙环老师,敷衍了事。杨老师看了我那乱糟糟的作业,把我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留在课堂里,罚写各十篇大楷和十篇小楷……她曾左手拿着白面包当午餐吃着,右手却拿着鞭子,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整整好几个小时,我一点也不敢怠慢,只有乖乖地和专心地一字一字地写。写完后交给杨老师,她笑着说:“你看,你写得多好!这是你能做好的作业。今后若再乱写,我就一个字一条鞭……”说实在的,没有杨老师的鞭子,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能写出这么像样的毛笔字。我今天有写书法和水墨画的爱好,是杨老师的鞭子教出来的!
         二、爱同学校杨老师的木尺
        从南侨小学转校进入爱同学校就读小五时,我的级任老师姓杨,是一个中年男性,他很严肃也很负责任。上华文课,他喜欢握着一把木尺,一边教课,一边在同学的桌位中穿来穿去,以视察同学们是否有人不认真听课。要是学生不认真听课,杨老师的木尺就会从后面往头上一敲,吓得同学们不敢做白日梦。
        当我在《早报》读到陈再藩写的《执教鞭——如何翻译?》:“突然间,我竟十分怀念小学时狠狠鞭过我的张清广校长。”我感同身受,因为这对我过后在半工半读的情况下,能完成国立大学企业管理硕士课程帮助颇大,每当我在大学上课,十分疲倦和要打瞌睡时,我都在想着会有一把木尺从我后面往头上一敲,于是我又重整精神,继续专心听课。
         三、华侨中学林老师的铜口哨
        就读华侨中学一年级时,我最喜欢的是上陈文希和陈宗瑞两位老师的美术课和伍世波老师的华文课;但最使我胆战心惊的是上体育课。我的体育老师姓林,很年青也很健壮。第一天上他的课,他要求十分严格,我们好像当兵似的,排队要排得整整齐齐,站要站得直直,跑要一气呵成。
       在排队站立时,若有同学未能符合他的指示和要求,他手中那白线圈着的铜口哨,随时就从你的头上抛来。同学们对他的处罚方法,常颇有微言,但每逢看到华中在体育的表现,有十分惊人的成绩后,都对林老师的方法有了很大的改变。
        我们没有人敢说铜口哨的教法是野蛮的。我只能说,不论是教鞭、木尺还是铜口哨,甚至是国家鞭刑的鞭子,它们只是一种警惕的工具;校长或教师体罚学生和在我国犯罪要被鞭打的作用,是相同的。        我在华侨中学念书的四年里,同学们若有犯校规过于严重的,训育主任李绍渊老师总是苦口婆心进行劝导,一旦劝导和记过无效之后,进行体罚是不得已的事!
       我亲眼看过李老师在办公室用长鞭打在受罚同学的屁股上,至今仍记忆犹新。但李老师的慈祥、爱心和负责任,并没有因为他身为训育主任有权可鞭打我们,而使我们对他反感。同时,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家长去告警察局或教育部说“校方打学生”之事。我们反而认为校方的这种严厉体罚,使同学们能深切了解自律之道,也让同学们不只学会做事,也学会做人。要不然我们的国家也就不用再施行“鞭刑”来杀一儆百了。

信任校长和教师
       只有信任校长和教师,让校长和教师在必要时也能处罚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家长动不动就告上教育部或警察局来威胁校长和教师,才能使校长和教师安心尽责地教导,把学生教好、管好。因此,我还是认为传统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是最有效的。
       只有孩子在学校因做错而被校长和教师责骂和处罚时,家长再多鞭几下,才是制止孩子在学校败坏纪律和不尊师重道的最佳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的孩子塑造成一个有用的新加坡人。
       我在10年前就说过,家长应签署授权书,授权同意校方严加管教其孩子,包括适当的体罚。凡是那些不同意给校方适当体罚学生的家长,校方有权不收该学生。
       本月15日,马来西亚吉打州的爪美中学家教协会通过议案,从2005年起,允许校方硬性规定报读该校的新生签署一纸接受校方采取藤鞭教育之协约,以让校方严厉对付违反纪律的坏学生,至于那些无法接受这项安排的家长,最好让子女转校。
      传统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配合,才是最有效。 身为家长,我的看法是,如果家长不从小培养孩子尊敬师长,长大又如何尊敬他们的长辈、上司和政府首长?